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H市家用电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H市家用电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00w的用电器持续使用一个月用电量为72度。这是因为100瓦的用电器,每小时的用电量是0.1度,连续使用24个小时就是2.4度,使用30天就是72度电。
我们在平时使用各种用电器的时候,要尽量避免用电器长时间持续使用,防止因此导致用电器或者电源线出现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80年代初家庭里能有台9吋的小黑白电视,已经是相当的奢侈品了。而现如今不仅家家都有彩色电视机,而且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都进入了千家万户。自然家庭的耗量也从那时每个月20~30度,增加到现在的60~70度。比如现在一个100w的电器,不停的用一个月,耗电量就是72度。
不能,原因最少两个,中国现在大部分家用电器电压是~200V的,你的电器不知道是不是额定的250V,如果长期使用在这种欠电压会造成电器设备供电不足而导致内部损伤。而且!220V电压并不能保证他一定是220V,电压它的频率也是有波动的从190V到230V之间这样的跳动频率,如果是190V这样的时候那你的电器很可能因欠电压会自动保护电器而跳闸停止运行,长期处于欠电压这样的确会损害电器本身。如果出现雷语天气等等,那电器损害的几率更大了。有变压器么?建议找专业人士把~220V升到~250V即可。
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时间以购货***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利用功率=电压×电流。知道电压,家用电器的功率一般在名牌标签里能看到,就是正常工作是的功率,俗称额定功率。电流=额定功率÷电压220v。这里所说的额定功率是指有用功,有些电器还要考虑无功功率,就有功率因数(=有功功率÷视在功率),所以功率有时还要×功率因数。希望能帮到你
一般我们家用的220V电流大概是63安以下,只有少数家庭用电电流超过63安培,除非安装有特别多的大功率电器。
家用的220V电流大小可以根据用电器的功率算出。公式:I=P/U即:电流=功率/电压。例如:100W灯泡电流为:I=P/U=100/220=0.45安,电磁炉最大功率2100W,I=2100/220≈9.5A,电热水器如果最大功率2100W,I=2100/220 ≈9.5A。
本市普通居民楼,单相220v进户总电流为40安培。居民住宅每一路空调插座16A/220v/只,每一路通用插座10A/220v/只,每一路照明线路10A/220v/路。这就是说,家用用电线路,每一路电流最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这样对保障供电线安全有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H市家用电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H市家用电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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