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用电器损坏属于供电局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家用电器损坏属于供电局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时间以购货***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供电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九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城乡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处理办法》第七条 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供电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1、《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九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城乡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处理办法》 第七条 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电网的电导致相当一部分用户用电器损坏,电力公司赔偿吗?
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二十三章,共计四百二十八条。有些细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看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下面摘录合同法的第十章,给大家补习一下。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电表坏了供电公司负责修理或更换。因为按照供电部门以电表箱作为产权分界点的规定,电表作为供电公司财产,如果发生非人为损坏,公司应该负责维修过更换新的电表供用户使用!所以电表坏了,公司负责!
电表坏了,由两个部门负责,一是本小区的物业,他负责维修,或者给你更换新电表,如果是开放式小区,那么就应该找电业局底下下车的维修站,他也负责给你维修,或者换新电表,
如果家里电器损坏和断电问题是由于住房小区的公共设施问题导致的,那么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维修,解决问题。
但如果电器本身的问题,例如电器老化、使用不当等问题引起,属于私人问题,建议业主自己找专业的电器修理服务或购买新设备更换。
如果不确定问题的具体原因,可以先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了解情况并寻求帮助。总之,对于家里的电器问题,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情况选择***取合适的解决方案。
家里的电如果不通了,那么当然是找物业了,如果你有物业公司的话,你可以找物业公司的电工,他是有责任负责家里的电器维修的,如果你没有,你可以找房管所的电工进行维修,
1 可以找物业。
2 因为物业是管理和维护社区的服务机构,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修理、维护,包括电、水、煤气等,所以可以向物业报修。
3 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政策可能不同,建议事先了解自己所在小区的相关规定和服务流程,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自己了解处理故障的方法,避免不必要的等待和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用电器损坏属于供电局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用电器损坏属于供电局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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